達爾文是201年前的人了, 他的著作“物種原始” 也在151年前就發表了... 先不說到現在, 進化論仍被某些有心人士打壓,一般民眾對之斯乎也不甚瞭解... 不過,覺得最可惡的其實是Herbert Sepncer提出的社會達爾文理論(Social Darwinism)!
其實普羅大眾對進化論不熟悉在一般人對物種原始的名稱上老是搞錯就可看出端倪。 物種原始的原名叫做 “On the Orgin of Species”而非大部份人所知的 “Origin of Species.”中文要翻譯應該是 “有關於物種的起源”。重點是放在起源而非物種。但這斯乎是英文上的語氣變化,翻譯後有些喪失了原汁原味。
不過進化論中達爾文提出的主要觀點大家一定都會說“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吧? 這其實是Spencer提出的社會達爾文學扭曲了達爾文的論點。 在物種原始中,達爾文從來沒有提到這句話,但趣已經演變成世人對進化論的唯一看法。
“科技是在進步的,和進化論一樣,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看到了上面這句話才讓我想要好好糾正一下...
達爾文提出的論點原文是 “Decent with modifications” 意思是”改變傳承於後代“。 這才是物種 原始的精髓。 大意是,祖先的特質,會遺留到後代身上,所以我們都是一脈相傳。 這用來解釋同種的動物裡或同屬的動物裡相似度可以很高,但也可以差很多。因為每個物種都傳承了祖先的特質及改變,來適應這個世界。 傳承到不適用特質的物種,比較吃虧,也就不能繼續傳承下去,所以終究會滅亡,或者是繼續進化去除掉這個累贅。 到後來有點文字遊戲了, 因為當一個物種進化後,他可能就以一個新物種形態出現,而舊的祖先則被稱為絕種,但其實物種豕S有絕種, 只是以不同形態繼續進化罷了。 這點在分子進化學中相當的中要,而也是另一個新的題目了。
所以,大家不要再被社會學者欺騙了!進化是很單純的繼續活著,生命繼續朝未來走。 他沒有喜好,也沒有偏袒。 所謂好與不好都是短暫的主觀的判定。所謂的適者生存, 不過是另一種打壓他人的說法罷了。再這個混亂的世界裡,請社會學者們不要再迫害自然科學了。
(或許Herbert Spencer 本意並非強制人文的進化, 但他們一派的理論提供了法西斯及納悴主義者藉口來進化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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