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高麗菜(正名:捲心菜)的由來

應皓子要求,特將此篇口耳相傳的傳說予以文字化...

楔子(這個字我不會念...說)

世上許多東西,食物,動物, 植物的名稱由古至今都隨著時代的改變一直變動。 許多東西的名字隨著文字及社會的演化不但名稱變得“不可考”了或根本喪失了原本的含義。 理由有許多,不外乎字音的轉變,字體的變動, 戰敗國的歷史文化被改寫,外來語言的同化,粗俗的稱呼, 刻意的美化粗俗的字眼,或單純的皇帝不給你用... (像道教的真武大帝原本稱為玄武大地,但清康熙皇帝本名玄燁,導致民間不准用玄這個字在名字中。)

所以,今天的社會中充斥著數不盡的“很難考”物件。這不但使人混淆許多東西的原產地,也讓許多有心人士趁機盜取文化。 所以這個正名運動是所有恆溫的男子/女子漢都必須正視的!

正文

所以呢,嗯。 我們都知道近來國際上有一群胡作非為,不知好歹的傢伙仗著可以賣很便宜的車子,很遜的手機,還有很爛的RAM,一天到晚挾持著中風已久的聯合國,到處搶劫別人的文化。 是啊,沒錯, 有一次某個賣很爛的MP3的人跟我說壽司是他們發明的... 我以我滅卻師的... 扼,我是說, 我以黃帝子孫的榮耀發誓,他說壽司(鐵火捲)是他們發明的...

喔,後來提到中國象形文字是在他們某個洞窟中4000多年前就發現的時候,大家可想而知賣很爛MP3的人又說了什麼吧? 我們想像就好了,不贅述。

嗯嗯... 趕快切入主題,有人快睡著了... 今天我們要正名的是... 將將“高麗菜”

好, 高麗菜又名捲心菜或一大堆我沒看過名字的菜。 有興趣自己來這看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bbage(有連結有真相)

從萬物之源維基百科中查證,高麗菜很明顯不是從高麗來的... 早在古羅馬,古希臘就有了啊... 我們都知道古羅馬,古希臘跟遠東(不是遠東集團喔)唯一有來往, 而且唯一有能力不被打啪的國家就是China 中國嘛... 我們都知道中國藉由絲路傳了太多有的沒的到歐洲去了不是嗎? 這樣的推論的話,很明顯高麗菜不是同時兩地都有產,就是中國播種過去的!現代的數據指出,中國大陸高麗菜年產量遠大於第二名印度的6倍左右。某個RAIN國佔第4名而他的產量才不到中國的12分之1, 真是如鼻屎一樣大啊... 還敢要求中國對北韓施壓,真是笑死人了... 如果不洵篞R亂入,中國根本就不會屑這件“自導自演”的喜劇吧?

廢話太多了,很明顯高麗菜是中國傳出去的,那為什麼冠個這麼鳥的名字害我們一定要正名呢?粉簡單,這其實只是文化的演變罷了。 民間口耳相傳指出,高麗菜就像奇異果一樣, 本名都不是這樣的。奇異果以前叫做“獼猴果” http://en.wikipedia.org/wiki/Kiwifruit (有連結有真相)

而高麗菜本名已不復考,但根據南宋年間秦檜和炸油條的故事,高麗菜的形狀酷似足球作弊國人的圓圓扁扁大頭,故在當年高麗菜頭人來進貢的時候,天朝的子民就戲稱市場上俗俗賣得捲心菜為高麗頭菜,後簡稱為高麗菜. 唐朝中期,為了讓泡菜人知道天國的偉大,派兵去“武力介入”的時候,由於不能當面辱罵並嘲弄泡菜俘虜(因為我們是天朝上人),所以就將泡菜死囚的處死美化為殺高麗菜。久而久之形成了特殊的市場用語 “老闆,幫我殺半棵高麗菜!”又,因為高麗人實在太不好教改,所以高麗菜又可以成為變相的出氣娃娃。 例如,把高麗菜對剖,剝皮,切絲,跺丁,醃(同閹),涮,炸...等等

時間一久,反而原名就喪失了,取而代之的則是現代人所熟悉的“高麗菜”。

但高麗菜絕對不是只會sorry sorry的傢伙的,而是貨真價實的中國貨。所以,我們必須推行正名運動,從現在起,我們要稱呼高麗菜為“天朝菜” 或 “上國菜” 或 “捲心菜” 或 “傳到羅馬菜“。 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言,請你不吝嗇的與”華文正名團“聯繫。

我們的網址在 www.everythingchina.com

最後不能免俗的要來呼喊一下口號。 ”天朝萬歲!“ ”打倒泡菜主義“ ”還我Wonder Girls”

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進化論的迷思

達爾文是201年前的人了, 他的著作“物種原始” 也在151年前就發表了... 先不說到現在, 進化論仍被某些有心人士打壓,一般民眾對之斯乎也不甚瞭解... 不過,覺得最可惡的其實是Herbert Sepncer提出的社會達爾文理論(Social Darwinism)!

其實普羅大眾對進化論不熟悉在一般人對物種原始的名稱上老是搞錯就可看出端倪。 物種原始的原名叫做 “On the Orgin of Species”而非大部份人所知的 “Origin of Species.”中文要翻譯應該是 “有關於物種的起源”。重點是放在起源而非物種。但這斯乎是英文上的語氣變化,翻譯後有些喪失了原汁原味。

不過進化論中達爾文提出的主要觀點大家一定都會說“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吧? 這其實是Spencer提出的社會達爾文學扭曲了達爾文的論點。 在物種原始中,達爾文從來沒有提到這句話,但趣已經演變成世人對進化論的唯一看法。

“科技是在進步的,和進化論一樣,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看到了上面這句話才讓我想要好好糾正一下...

達爾文提出的論點原文是 “Decent with modifications” 意思是”改變傳承於後代“。 這才是物種 原始的精髓。 大意是,祖先的特質,會遺留到後代身上,所以我們都是一脈相傳。 這用來解釋同種的動物裡或同屬的動物裡相似度可以很高,但也可以差很多。因為每個物種都傳承了祖先的特質及改變,來適應這個世界。 傳承到不適用特質的物種,比較吃虧,也就不能繼續傳承下去,所以終究會滅亡,或者是繼續進化去除掉這個累贅。 到後來有點文字遊戲了, 因為當一個物種進化後,他可能就以一個新物種形態出現,而舊的祖先則被稱為絕種,但其實物種豕S有絕種, 只是以不同形態繼續進化罷了。 這點在分子進化學中相當的中要,而也是另一個新的題目了。

所以,大家不要再被社會學者欺騙了!進化是很單純的繼續活著,生命繼續朝未來走。 他沒有喜好,也沒有偏袒。 所謂好與不好都是短暫的主觀的判定。所謂的適者生存, 不過是另一種打壓他人的說法罷了。再這個混亂的世界裡,請社會學者們不要再迫害自然科學了。

(或許Herbert Spencer 本意並非強制人文的進化, 但他們一派的理論提供了法西斯及納悴主義者藉口來進化社會。)